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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访条例拟7月施行 委托高校参与立法将续

2014年02月26日08:20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广东信访条例拟7月施行 委托高校参与立法将续

  本报讯 (记者杨洋 通讯员任宣)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在会上讲话,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王波在会议上透露,去年首次委托高校起草的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今年7月施行,今年将继续委托高校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

  王波说,去年常委会委托中大、暨大、广外起草了信访条例(专家建议稿)常委会组织有关方面对3个立法基地起草的专家建议稿进行了评估,各方面给予了较高评价。信访条例拟提交3月底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于7月1日起施行。

  黄龙云指出,对于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每项法规都将开展大力的宣传和解读,通过高校联盟及立法基地的平台使法规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发挥专家学者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并建议高校考虑设立地方立法的专业学科,为地方立法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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