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揍小偷被索赔医药费 抓贼男子:遇到偷抢我仍会站出来

2014年02月26日07:23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揍小偷被索赔医药费 抓贼男子:遇到偷抢我仍会站出来

  从小喜欢打拳的杨彦宝向记者展示擒拿技巧

从小喜欢打拳的杨彦宝向记者展示擒拿技巧

  “路见不平揍小偷被索赔医药费”追踪

  “遇到偷抢我仍会站出来”

  杨彦宝(化名)心里有点难过。

  从湖南来东莞打工22年,因为前几天在街头看到女孩被偷手机,二话不说,出手相助,经羊城晚报报道后,他一下子出名。

  随之而来的,还有尴尬。

  警方称盗窃嫌疑人被周围群众打伤,法律人士分析杨彦宝可能要赔医疗费。

  杨彦宝觉得,自己一番好意,不求任何回报,更没想过要申请“见义勇为”,咋还落得如此说法?好人真的做不得?

  文/羊城晚报记者 王晓云 唐建丰 谢颖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血性汉子

  41岁的杨彦宝,湖南桃江县人。

  乍一看去,他的“形象”有点吓人。

  左眼角上方到脸颊处有一道约10厘米长的伤疤,左手掌和小臂也有一道10厘米长的伤疤,无名指和小指弯曲、伸不直。

  怎么弄的?

  “2002年5月6日。”他脱口而出这个日期。

  “那天我路过厚街镇涌口,一名女子走在前面,离我1米远,突然,一个男的抢了她的包。女的死拽住他不肯放,男的就拳脚并用打那个女的,得手后,跑了。来往行人很多,却没有一个人肯出手。我追了上去,追到一条小巷子,把那男的摁倒在地。”杨彦宝是家里的小弟,从小淘气,12岁练习打拳,练就一副好身板。

  “没想到来了3名同伙,拿着半米长的大砍刀,之后又来了3个人,手里举着钢管。打斗中,我先是左手被砍,又被砍伤了脸,腰上也受伤。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没敢告诉家人。”

  他呵呵一笑,不好意思地说,当时自己用掉6000多元的医疗费,实在没钱了,欠着医院的账,偷偷溜了出来。

  受了重伤,杨彦宝不懂去评残,也不懂去申请见义勇为。

  “父母和老婆以为我在外面闯祸,我告诉他们是抓贼,他们就叫我小心,别多管闲事,让人担心。”

  但他还是“管不住”自己。

  去年12月,“我看到一名辅警在追一名男子,辅警追了很久累得喘气,我就上去帮忙,把那男子抓住了。”

  目前,杨彦宝在一家工厂做后勤管理工作。工友阿亮告诉记者,这个“领导”特别仗义,喜欢见义勇为,平时说话办事都很随和,没什么架子。

  杨彦宝笑眯眯地说,自己做这些,都是举手之劳。“只要遇到偷抢的事,我仍会第一时间站出来,可能就是一种习惯吧。”

  今年2月17日晚,他打完篮球去吃夜宵。

  突然,有女孩大喊:“抢劫了,救命!”杨彦宝再次冲上去,抓住一男子,很快,周围几个人也围了上去。

  厚街公安分局的材料显示,2月17日晚,事主晓玲(化名)被一名男子盗走一部白色手机,事主发现被盗后立即大声呼喊,后该名嫌疑男子被周围群众抓获。

  还原现场

  靠近港口大道的三屯社区中心大道,显得很平静。

  小餐馆的赵老板把三轮车停在自家饭馆门前,细心地锁上两道锁。“一把锁50元呢,要是不锁,车子明天就不知道是谁家的了。”

  小饭馆门前3米处,就是事发现场。

  媒体曝光后,羊城晚报记者再次回访,不少街坊还在议论纷纷。

  “当晚听到两个女孩喊‘抢劫了,救命!’我们都跑出去。”赵老板也是湖南人,和杨彦宝是同乡。

  目击者老王和老郑都说当时看到“那偷手机的男的打了女孩一巴掌”。

  “杨彦宝跑得快,一下子冲到最前面。”目击者老郑说。

  晓玲的父亲说:“孩子讲,小偷很嚣张,打了晓玲一巴掌,事后女儿的脸颊还是红肿的,好在没有大碍。”

  杨彦宝说,自己当时只是抓小偷,没有打。“追的时候肯定有身体接触,受伤不可避免吧。”

  现场目击者老王和老郑对记者表示,的确有几个人围上去,拿着木棍,还有正在吃甘蔗的人顺手用甘蔗去“打”了那个小偷。“我们这里经常有贼,大家都恨之入骨,我家连煮菜的油都能被偷走。”一位目击者说。

  争议犹存

  是偷窃还是抢劫?

  律师:如小偷实施暴力则应认定为抢劫

  对案件性质为“偷窃还是抢劫”的认定,受到网友普遍关注。

  厚街公安分局答复记者称,经审,犯罪嫌疑人名叫宋某文(男,37岁,贵州省人),其对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三屯派出所依法以涉嫌扒窃对犯罪嫌疑人宋某文作刑事拘留处理。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扒窃是盗窃的一种,主要针对易于移动的财物。

  “如果有两个以上目击证人作证(有暴力行为),此案行为可能存在转化,由盗窃转为抢劫。在刑事处罚方面,因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抢劫罪的处罚远远要重于盗窃罪。”徐松林介绍。

  三屯社区中心大道和港口大道交汇之处有红绿灯,记者了解到,此处有个摄像头。

  “我们事后查了摄像资料,因为当晚雾大,根本看不清。”厚街公安分局答复记者。

  广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所律师张成勇说,本案嫌疑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被害人拉住后,是否有击打被害人的情节决定着其行为性质,如果有抗拒抓捕、实施暴力的行为,则应依法认定其为抢劫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算是“见义勇为”吗?

  专家:按目前掌握情况算是“见义勇为”

  在网友心里,杨彦宝的举动值得称赞。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黄建军25日表示,杨彦宝的做法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要看公安分局递交的材料,“我们认定流程一般先由公安分局报送,再看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曾经参与《广东省见义勇为条例》起草的专家徐松林介绍,所谓“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按照目前掌握的情况,徐松林认为杨彦宝的行为的确算得上是“见义勇为”。

  该不该“打”小偷?

  律师:制止犯罪后应交公安机关

  据厚街公安分局的答复,嫌疑人宋某文被周围群众抓获并被打伤。

  张成勇提醒,在施以援手之时,犯罪行为是否正在发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事主发现并扭住,犯罪已经被制止,见义勇为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报警、协助事主控制嫌犯,将嫌犯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张成勇认为,任何人包括司法人员都无权以个人名义去惩罚罪犯,这是法治的基本内涵,也是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

  “说实话,我心里想不通。”杨彦宝坦言,今后遇到偷抢,还会二话不说前去制止。但要是真的让自己为小偷赔偿医疗费,心有不甘。

  “我自己做好事被砍伤,都没有人赔我,凭什么要我赔小偷?”他还担忧,会不会被小偷和其同伙报复。

  张成勇分析,嫌犯如果实施暴力反抗,见义勇为者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实施相应的对抗措施,造成嫌犯利益损失,见义勇为者是不负任何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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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合力制服歹徒 交给辅警歹徒逃脱

  处警不力的4名辅警已被停职处理

  羊城晚报讯 记者符吉茂报道:工厂内遭窃,事主发现后与工人奋力追赶小偷,不料小偷挥刀,事主与工人受伤,邻厂的工人老王路见不平出手相助,与众人合力将嫌疑人制服——2月18日21时30分许,这一幕发生在东莞大岭山镇大塘村辉美鞋材厂附近。意外的是,小偷当晚被交给辅警时,竟然逃脱了。

  2月18日晚,在东莞大岭山镇大塘村一家具厂打工的王国威(化名)准备入睡时,厂外传来急促的跑步声。王国威走出工厂门口,看到四个身影正在对面工厂附近一块菜地上打斗。

  打斗的人群中,一名男子向王国威求援。就在王国威快要赶到时,一名抓贼男子从后面将歹徒扑倒在地,王国威也上前与众人合力将歹徒死死摁住。

  不久,辅警赶到现场。王国威等人将歹徒扶起准备交给辅警。而就在王国威向辅警说明情况时,歹徒拔腿就跑,翻过3米高的铁皮围墙,消失在夜色中。

  为何犯罪嫌疑人会在辅警眼皮底下逃脱?大岭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陈建峰说,当晚,先后有6名辅警赶到事发地。其中两名辅警到达后马上在附近寻找被丢弃的刀片,另外4名辅警则在询问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在工厂员工把被制服的男子移交给辅警时,犯罪嫌疑人趁机逃脱。

  陈建峰说,目前大岭山分局已经对当时在了解情况的4名辅警做出了停职调查的处理。东莞警方称,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警的人,都有职责看管好、控制住现场所有的人。

  事发第二天,大岭山公安分局开展了大规模的辅警培训学习。另外,大岭山警方正在为当晚勇斗小偷的市民王国威和另外一名出手相助的工厂员工办理见义勇为材料。

  昨日大岭山警方通报称,经调查,陈某军(男,35岁,吉林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1日18时30分许在东莞南城某小区被抓获归案。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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