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正在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核心就是改善水环境质量,将消灭劣Ⅴ类污染严重水体,并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良好湖泊等
洱海是大理的眼睛。前些年,因为走了发展的弯路,这双明眸有些黯淡了。这两年,在确立了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后,这双慧眼又恢复了秋波潋滟的风姿。更令人欣喜的是,在确保环境质量提升的前提下,大理的经济发展也步入了良性轨道,经济生态两不落。
洱海治理所取得的成绩,只是近年来我国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一个缩影。
去年年初,辽河率先在“三河三湖”的黑名单中摘掉了重污染的“黑帽子”;在松花江流域,只生存在优良水质中的桃花水母也重现芳踪……2013年,我国七大水系监测的577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6.7%,比2012年上升2.6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0.8%,比2012年下降1.5个百分点。这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来之不易,正是得益于“九五”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对水环境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
诚然,我们不能忘记,我国当前的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然巨大。据统计,我国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在2400万吨左右,氨氮的排放量在245万吨左右,这些远远超过了目前的环境容量。有专家测算,这些总量必须要削减30%到50%,我国的水环境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饮水安全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但是在有些地方,地下水污染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有些农村或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河沟、河岔的污染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值得期待的是,今年我国的水污染治理将向纵深推进。环保部已经将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列为全年的三项重点工作。目前,环保部正在编制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参考“大气十条”,力图在责任、任务、措施、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更好地推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核心就是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方面要消灭国控断面劣Ⅴ类污染严重水体,另一方面要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良好湖泊等高功能水体,不能再重复“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要大幅度削减工业污染的排放;二是要管理好城市生活污染的排放;三是要治理好农村河沟、河岔。
重现碧水蓝天,并非朝夕之功。在治理水污染的艰巨征程中,需要政策、市场、法律、科技等多方面的合力,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来洁)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