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浙江省纪委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对全厅40名正处长逐一进行廉政谈话。近期省民政厅将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纪检组的廉政谈话情况报告,及时启动廉政风险干预。
自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浙江省不断探索对驻在部门实施监督的有效途径,强化执纪监督,加大惩处力度。近五年来,省直派驻机构共立案598件,处分65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59人,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
领导体制改革——完善监督保障
“以前我们感觉在派驻部门是外人,到省纪委来是客人。如今,中央对派驻机构领导体制的改革尘埃落定,我们的方向更明确,职责也更清晰了。”驻省人防办纪检组组长陈宏能说。
为强化对省直派驻机构的统一指导和协调,浙江省纪委、监察厅早在2010年就设立了派驻机构管理室,使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既能体现“派”的特点,又能充分发挥“驻”的优势。
确保派驻机构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前提是要强化派驻机构监督履职行为的制度保障。2012年,省纪委制定出台规范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一系列制度,明确派驻机构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重点、监督内容、监督措施及工作责任,确保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省纪委积极为派驻机构创造机会提供“给养”,既不定期开展日常研讨交流,又固定组织每年两期的“纪检组长学习论坛”。
眼睛更亮——创新监督方式
“派驻机构的眼睛要亮一点,耳朵要长一点,鼻子要灵一点,要善于监督、敢于执纪。”近年来,浙江省各派驻机构探索了写廉报、建廉档、献廉策、上廉课、述廉职等“五廉并举”的监督措施。
写廉报。30家省直派驻机构的廉情报告直接送到省纪委主要领导案头,每份廉情报告都由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亲笔签署意见。“廉情报告既不是打小报告,也不能报喜不报忧,而是侧重于查问题、提建议。”30份廉情报告共查摆问题43个,提出意见建议77条。
建廉档。领导干部今年有没有出国,家属有没有经商,一份廉档,一目了然。30家省直派驻机构全部建立了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建立起廉情信息库。
献廉策。“因历史遗留原因,我厅属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存在参股下属公司的问题,建议按照规定做好职工退股工作。”前不久,省纪委驻某厅纪检组向厅党组提出预警建议。经该厅党组研究决定,相关单位全面开展职工参股的清退工作。
上廉课。开展廉政教育是派驻机构的日常性、基础性工作。驻省高院纪检组模拟可能遇到的24种送礼请托场景及其应对方法,编发手册,帮助广大法官筑牢廉政防线。驻省财政厅纪检组通过模拟、回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腐败情形,在全省财政系统深入开展岗位情景案例教育,培植财政干部“廉商”。
述廉职。每年岁末年初,浙江省纪委、监察厅都要召集派驻机构干部“回家”述职,接受委厅领导班子的集体评议。派驻机构述职述德述廉,既全面检查了各派驻机构年度工作情况,也充分考察了纪检组长履职情况。同时,派驻机构对委厅的认同感、归属感明显增强。
拳头更紧——整合监督力量
派驻机构是上级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浙江省直派驻机构有30家,工作人员近150名。但这些人员都分散在各个省直机关部门,就单一的派驻机构而言,人员力量不足与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仍然普遍存在。如何整合力量、理顺关系,是摆在派出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在整合派驻机构工作力量、合力推进重大监督事项实施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整合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的监督力量。省纪委、监察厅把30个省直派驻机构分成3个日常性工作协作组,在查办驻在部门重大案件工作中,实行派驻机构办案协作机制。
整合派驻机构之间的监督力量。在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工作中,省纪委整合派驻机构工作力量,成立督导组,发挥各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法律、财会、审计等方面的业务特长,承担重点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运行的督导任务。
整合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社会的监督力量。驻省体育局纪检组从系统内外选聘监督员,在大型赛事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