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2月21日讯 (记者 王芳) “2011至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1203件2638人、1502件3490人,批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2975件4344人 、4323件6631人。”这是记者今天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例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本次发布会公布了柳立国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五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例,主要包括惩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以及食品监管渎职罪等职务犯罪,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恰当,社会效果良好。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介绍说,发布这一批指导性案例,一是指导检察机关正确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二是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体现了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精神,也体现了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同时注重惩办其背后的食品监管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工作要求。三是推进检务公开,发挥宣传、教育作用。向社会及时公布这一批指导性案例,展示了检察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成果,有助于广大民众知晓刑法关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认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具体手段和形式,认清其危害性,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惩治和预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良好氛围。
陈庆国说,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保护和促进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行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相互配合,依法严惩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布的第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本才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聂建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关福金出席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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