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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改革方案:办公司不再设注册资本限额

2014年02月19日03:02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国务院批准改革方案:办公司不再设注册资本限额

  原标题:办公司不再设注册资本限额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日前批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登记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三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四是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条件。五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监管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对需要修改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国务院将于近期审定公布,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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