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发布的罗志元包养情妇一事的情况通报 微博截图
2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南省鹿邑县一位省人大代表遭情妇举报,其代表资格通过疏通关系获取。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记者采访中得知,在媒体报道前的16日晚上,鹿邑县已发布通报称,其“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媒体报道,举报者为网民李姗姗,系实名微博举报,微博认证资料为“微博实名举报河南省某人大代表事件当事人”。
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记者登录李姗姗微博,所发微博依然存在,举报对象为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罗志元,举报内容为“包养情妇”、“遗弃私生女”、“通过疏通关系获取人大代表资格”等。
举报者李姗姗向媒体表示,微博确为她所发,罗志元的情妇也是她,两人育有一女,因抚养费两人闹翻并诉诸法院,沟通无果后决定微博实名举报。
举报信息中,尤以李姗姗所贴出的信息截图“我的人大代表身份疏通了多少关系才选上的,如果被撤了,你看着办吧”,外界关注度最高。
17日上午10点,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记者向鹿邑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求证此事,县人大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单位领导正在为媒体报道的罗志元一事召开会议,会议结束后会有回应。11点半时再打电话,鹿邑县人大办公室称,对此事的回应已经由鹿邑县委宣传部统一发布。
鹿邑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人员则介绍,鹿邑县相关部门在16日已注意到相关情况,并在当晚通过鹿邑县官方微博“鹿邑发布”发出了情况通报。
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记者查看微博,“鹿邑发布”于2014年2月16日23点42分发布的《关于志元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志元包养情妇一事的情况通报》说,“看到消息后(举报消息),鹿邑县委对此事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人大、纪委、组织、公安、人口计生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微博反映罗志元的情况进行调查。将依据调查认定的事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在罗志元的省人大代表资格获取上,情况通报是如此介绍的,“据初步了解,河南志元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食品加工民营企业集团,该企业目前运转良好,没有发现违法经营现象。罗志元于2007年12月当选为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于2012年12月当选为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其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这则署名单位为“鹿邑县委宣传部”的情况通报还写道:“2月16日,鉴于罗志元正在国外考察,联合调查组已通知河南志元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罗志元本人,速从国外返回鹿邑接受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举报人李姗姗曾称,两人在子女抚养费上纠纷诉诸法院,但沟通一直没有结果。通报说,关于原告李姗姗与被告罗志元子女抚养纠纷一案,鹿邑县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记者 王向前)
(来源:中国日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