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市市级机关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公开遴选
本报福州讯(通讯员林智远)为了规范市级机关公务员选人用人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福建省福州市日前出台《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依照规定,该市每年上下半年各统一组织开展一次遴选。
该办法明确,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应符合具有3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科级、科员职务人员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35周岁等条件。公开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择优决定遴选人选,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分别占总成绩的35%、35%、30%
(来源:公务员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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