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曾维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成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曾维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海波,市委副书记邢凯任副组长;市领导顾春明、王翔坤、吴汉圣、李继安、常明、马占春、徐兴华、杨亚洲、王凤波、闵学冲、祁鸣、黄凯、许文有、关志鸥、沙波涛、张景辉、佟晶石为领导小组成员。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工作,负责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社会事业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7个专项小组,由有关市委常委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改革日常事务工作。
会议强调,市委改革领导小组、改革办和各专项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要组织各有关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目标要求。要紧密结合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十个方面重点改革任务,深入研究具体举措,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沈宗河、记者张弛)
(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