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2015件,办结88569件,同比分别上升22.71%和22.04%,结案率96.25%,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
全省法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雷霆扫毒”等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476件8973人,同比分别下降6.89%和9.83%,其中高院本级审结重大刑事案件276件702人,同比分别上升20.52%和27.87%。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7件278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18人。
在审理侵财型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中,加大追缴力度努力挽回国家和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促使被告人主动退赃、缴纳罚金共2504.75万元。依法审结了万宁二小校长陈在鹏强奸案、被告人多达46人的“昌江2·4”案件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加强对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严肃查处了个别法院违规用公款饮酒和不良吃请之风。一年来,共受理群众针对干警的投诉举报296件,同比下降10.03%,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件6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14.29%。高院本级连续三年无人违纪。
加快推进交通法庭、医疗法庭等专业法庭和旅游法庭、瓜菜法庭等特色法庭建设。有12家基层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了交通法庭,依托交警部门快捷高效地开展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本报记者 史瑞丽)
(来源:海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