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2月11日电(记者刘怀丕)就媒体报道“山西运城面包车被强收高价喷字费,不交钱不能过年检”,山西省物价局10日称,该收费行为属于乱收费。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山西运城要求面包车喷上核载人数和举报电话字样,以7座车为例要收114元,被质疑收高价喷字费。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是按山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每字3元的标准收费,以此回应质疑。
对此,山西省物价局在《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面包车、校车喷车门字收费行为处理意见的函》中称,2013年10月以来,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奥鑫久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面包车、校车喷车门字业务,并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规费票据,对229辆车收取了喷字费,收入全部上缴市交通警察支队。该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
该函认为,按照相关规定,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这种收费行为既属于将行政职能转移到企业强制收费,又是擅自扩大收费范围。
山西省物价局同意运城市物价局作出的责令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立即停止委托奥鑫久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喷车门字收费业务的意见;并交由运城市物价局依法处理违规收取229辆面包车和校车喷车门字费的行为;同时要求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对所有收费项目、收费行为进行全面规范。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