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我们的节目这两天关注了"山西运城的车检中心向前来年检的面包车,收取每辆144元高价喷字费,并且不交钱不能过年检"的新闻,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解释说,收费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昨天傍晚,山西省物价局公布了对事件的最终处理意见。
从去年10月开始,位于运城市北郊的车检中心对前来免检的面包车和校车强制收取每辆144元的喷车门字费,引起车主不满。交警支队一位负责人解释说,收费是经过了运城市物价部门的许可,也符合山西省物价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昨天,经山西省物价局与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研究得出的结论是,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做法属于乱收费行为,主要有两个依据,首先喷车门字费属于归费项目,一般来说,应由行政机关来收取,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则是委托奥鑫久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来代收的,虽然收入全都上缴,但这种行为也属于将行政职能转移到企业强制收费。其次,根据山西省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物价局的文件制定的3块钱一个字的喷车门字费收费标准是针对大型客车来收取的,并不适用于面包车。运城交警支队以大型车的喷字标准来收小型车的钱,属于擅自扩大了收费范围。
山西省物价局同意暂时叫停喷车门字费业务,对已经违规收取的229辆面包车和校车的喷车门字费将由运城市物价局依法处理,同时要求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所有收费项目收费行为进全面规范。(记者 吴喆华)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