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刚刚结束,北京市即连续发文要求厉行节约。严禁党政机关超支办会,规定之严厉甚至细化到在会议用餐中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按照日前发布的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各单位应优先选择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具备会议承接能力的会议场所召开会议,严禁到北京以外地区,以及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单位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场所召开,不安排住宿。
办法规定,各类会议的伙食费不得超过核定标准,会议用餐上要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同时,办法规定,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6种违规行为将追责。
据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韩杰介绍,北京市曾出台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尽管如此,也存在公务活动审批流程不完善、经费标准不细、报销审查不严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经费管理,在中央相关指导性文件出台后,北京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经费管理办法。记者王斌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