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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院前医疗急救公益性 新规2月1日起施行

2014年01月31日15:52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明确院前医疗急救公益性 新规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记者王思北)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性,并提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等“五不准”。

  《办法》指出,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院前急救是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办法》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五不准”: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三、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五、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此外,财政部日前新出台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也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三种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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