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菜篮子”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中央财政对此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支持力度。2011-2013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资金42亿元,着力提高“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中央下放审批权限,加强绩效评价管理
(一)权限下放,自主选项。为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中央将“菜篮子”产品扶持资金切块安排给省级财政,将项目立项权、审批权完全赋予地方,由省级财政按照中央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科学布局,自主确定实施项目,有效提高了科学决策水平,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评价,加强指导。中央在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积极开展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会同农业部制定“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验收考核指标,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验。中央将绩效评价和抽验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和任务资金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三)政策引导,扩大效应。在中央资金带动下,河北、辽宁、浙江等地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加大投入,统筹整合资金,扩大中央资金的政策拉动效应。如,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支持了363个水产项目,带动地方财政整合资金及其他资金投入2.83亿元,资金规模效益更加显现。
二、地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菜篮子”生产扶持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后,各地按照中央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部分省(区、市)都成立了“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领导小组,市县成立了以政府主管农业工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组织实施的领导和工作协调,决策项目建设内容,监督项目顺利实施。
(二)突出支持重点。为突出重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省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结合本省(区)“菜篮子”生产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扶持资金,依据区域规划、集中连片原则,着重选择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重点进行支持,切实提高大中城市自给率,增强应急供应能力。
(三)“先建后补”提高效益。“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项目建设完工后,组织专家根据细化的验收项目和打分标准,现场独立打分,实现严格的项目验收。财政部门根据验收结果,拨付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地筛选出项目拟承担单位后,按照要求必须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各地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信息平台,公开“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扶持重点和扶持方式等,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财政扶持政策,强化社会监督。
三、政策成效明显,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增强
经过三年的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政策成效初显,市场供应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在中央财政资金扶持下,一些地方“菜篮子”产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规模化养殖水平日益提高,市场供应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如天津市2013年新建6个设施蔬菜标准园,辐射带动面积20多万亩。吉林省2013年新建蔬菜棚室5.5万亩,总规模达到105万亩;全省新增蔬菜产能100万吨,年总产量达到420万吨,有效缓解冬春季节本地蔬菜供应紧张问题。
(二)标准化生产有力推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并推广了适应于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明显提高了生产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蔬菜产品生产进一步完善了主栽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引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畜产品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推进效果明显,提高了规模化养殖比重,提升了产品质量;水产品重点推广了养殖水净化和废水处理、水质监测与调控等技术,普及疫病科学防治技术,并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通过项目实施,各地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的经营方式,提升了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