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28日电(记者吴宇)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8日发布须知,提醒人们不要购买携带或邮寄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相关物品入境中国。
根据2012年1月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中国明令禁止携带或邮寄三大类物品入境。
第一类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涉及七项:一是活动物(犬、猫除外);二是(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三是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四是蛋及其制品;五是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六是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七是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第二类是植物及植物产品类,涉及四项:一是新鲜水果、蔬菜;二是烟叶(不含烟丝);三是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四是有机栽培介质。
第三类是其他检疫物类,涉及五项:一是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二是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三是土壤;四是转基因生物材料;五是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虽然犬、猫没有被列入禁止名单,但第1712号公告强调,携带犬、猫入境必须具备两项条件:一是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二是每人仅限一只。
大批国内居民即将踏上“海外春节”之旅,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表示,如果不慎携带了禁止物品入境,应及时将违禁物品放入口岸的检疫投弃箱或交检疫工作人员处理,未正确履行者将要受到处罚。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