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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告病情致患者损害 医生或将受处分

2014年01月27日18:46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未实告病情致患者损害 医生或将受处分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今天在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公布。

  征求意见稿规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工作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未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其家属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造成患者损害的等行为;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有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等行为;在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中有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等行为;都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有违规行为将受处分的领域还有招标采购、基本建设及医疗设备配置活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医学科研工作,单位内部行政管理工作,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等。记者胡建辉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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