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国良介绍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今年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首先提出了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既然要改革的话,肯定说明现存的机制有一些不足,请王主任介绍一下现存机制有哪些问题?另外,这次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又有什么具体细则,下一步扶贫办将作出哪些工作推进这些改革?
王国良:刚才我说到,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是中央25号文件的一个重点内容,也是六项改革创新的第一条。目前贫困地区和其他地区一样考核党政领导的主要指标是GDP,汪洋副总理说过一次很深刻的话:“考核就是一个指挥棒,上面考核什么,下面就会集中力量抓什么。”因此,在一些贫困县党政的主要领导同志把精力集中在招商引资和做大GDP上。实际扶贫工作没有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很难在扶贫工作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阜平贫困村调研的时候,明确要求贫困地区的党政领导重点工作要放在扶贫开发上。所以,为了把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真正做好,中央决定要改革贫困县党政领导的考核机制,考核机制的改革的初衷和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切实把县抓落实落到实处,把贫困县最基层的扶贫工作特别是到村到户的工作落到实处,这样扶贫工作才能真正抓出成效。为了做好这项改革,我们开展两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贫困县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工作,要把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的数量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降低GDP考核的权重。
二是要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GDP考核的指标,重点改为考核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这件工作事关重大,因此25号文件要求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扶贫办和统计局等部门征求地方意见,要研究提出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的具体办法。前不久,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改善改进党政领导同志考核的文件,其中明确要求要先在贫困县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再推开。同时,扶贫工作也要加强对省一级的考核,使省一级的考核和县一级的考核成功配套,相互衔接,真正在贫困地区做好扶贫工作。
(来源:国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