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史上最严惩罚措施 处罚无上限震慑排污企业
北京市通过《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防治PM2.5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个条例不仅要控制污染排放的总量,还要对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罚,罚无上限,因此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惩罚措施。
22日通过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核心内容是“总量控制”,即确定了削减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的“双控制度”,明确了对机动车数量和燃煤总量进行控制。《条例》还从各个方面阐述了总量控制的目标:例如对工业污染,条例规定,以后企业要实行最严格排污权分配,通过排污许可证方式,下达逐年减少的排污权指标。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针对严峻的大气污染问题,《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是又一剂猛药。
“不管是对北京市来说,还是对全国来说,都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情。《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多个方面都有很好的创新,并且是特别针对现在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从法律层面上提出了解决途径和措施。”
针对社会关注的一些环保热点内容,《条例》进行了具体规定。比如,禁止在城镇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倡导停车三分钟须熄火;重污染天学校停上体育课;外埠车辆进京应经过排气污染检测等等。此外,这个条例还对污染物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内容,甚至专章设置了“防治扬尘污染”,要求工地必须在易扬尘场所安装摄像头。
扬尘污染之所以被提上议程,与北京市高速发展的房地产、市政项目分不开。随着高楼的兴起和地铁的修通,工地产生的扬尘成为PM2.5的罪魁祸首之一。目前,北京已经有一些工地利用环保工艺减少扬尘排放,正在建设的地铁昌平线项目就是很好的例子。中铁建14局地铁昌平线项目经理赵光泉介绍说:“小型的集成设备在这里能控制90%以上的粉尘,剩下的粉尘在向上飘的过程当中,在竖井上还有两道吸尘的装置再进行处理。”
另一个备受关注的亮点,是《条例》大大加强了对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环保法专家王灿发参与了《条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他用“史上最严的惩罚措施”来形容《条例》的“加倍处罚”和“罚无上限”原则。
“加倍处罚主要是规定了一条,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对其在上一次罚款金额的基础上加一倍进行处罚。此前有一稿草案规定了加倍处罚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如果规定了上限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去掉这个是为了对(排污企业)的多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然而,这么多细则能否贯彻实施引发讨论,这涉及体制协调未跟上、执法部门任务转变等难题。对此,王灿发建议,全民参与才是环境保护的终极手段。
“所以我们在这次的《条例》中就规定了要鼓励公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因为公众是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如果让广大公众都起来都进行举报,这样执法部门就可以及时去执法,这对违法者也是一个压力。”
王灿发还表示,本次《条例》也有一些遗憾,例如没有纳入“按日罚款条例”。与《条例》规定的“加倍处罚”相比,“按日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的认定更准确,对违法企业的震慑力更强。
“在国外好多采取了按日处罚,就是你违法了一天也算违法行为,就要按一次性进行处罚。违法的时间越长,罚的就越重。例如美国一家公司知道特氟龙这种物质对人体有害还使用,那就每天都罚两万五千美元,一直罚到3.1亿美元,这样对企业就有非常大的威慑力。我国一些地方立法当中,比如在重庆、深圳的地方环保立法当中都有这种按日计罚。但是我们北京市这次没有纳入也是一个遗憾。”
(来源:国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