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去年率先追问广州社会抚养费
“超生罚款,广州均价20万” 韩志鹏透露●2012年广州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7亿,白云占1/4●十区两市近期将公布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去年9月,本报率先报道广州市2013年上半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达3亿元,此后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社会抚养费金额及去向一直是关注焦点。昨晚,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透露,他从广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口中得知,广州市各区(县级市)近期将在各自的政府网站上公布2012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此外,他还获悉,2012年全广州市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7亿元,平均对每个超生户征收约20万元。其中白云区征收1.18亿元,位居广州之首。
去年超生罚款为何陡增?
“超生罚款,广州均价约20万。市财政局今天向我透露:2012年广州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7亿元,其中白云区1.18亿,居各区县之首。过几天,广州各区县将分别在官网上公布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征收标准和征收依据。据悉,2013年广州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大幅增加(具体金额还在统计中),今年则将递减。”昨晚9时45分,韩志鹏发出了这条微博。
依此计算,广州市2012年全年有大约2350户居民被“超生罚款”。此外,在这4.7亿元的社会抚养费之中,白云区占全市征收总额的1/4,大约有900户被罚。
与2012年全年的征收金额相比,2013年半年征收金额已达到3亿元,是否说明去年全市的社会抚养费有所增长?为何增长?“虽然2013年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尚在统计当中,但市财政局说肯定会大幅增加,原因与市里去年8月施行的计生新政策有关。”韩志鹏接受采访时说,广州市在去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及其超生子女不能获得广州户口;而原《办法》规定,对一方或双方为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夫妻双方分别接受处罚后,5年内不能迁入户口,5年后违法生育者及其子女才可入户广州。因此,不少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赶在新《办法》实施前交罚款“求入户”,这就导致广州全市的社会抚养费金额在去年8月前突增。 各区将公布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属于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和使用的主体是区和县级市。“公布全市的总费用远远不够。公众最关心的社会抚养费使用问题,需要从各区政府那儿了解具体的收支情况,方能知道这笔费用的去向。”一名知情人士说。
据韩志鹏透露,广州十区两市“过几天”将在各自的政府网站上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征收标准和征收依据。如果当真,这将是广州各区(县级市)政府主动公开社会抚养费情况的“第一次”。公布时间未确定,但韩志鹏称“肯定在‘两会’之前”,而且“今后肯定会继续公布”。
委员提议
请用这笔钱关爱失独家庭
“由于国家没有政策规定,社会抚养费的收入和支出目前没有对应科目,广东省、广州市都无法实现社会抚养费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只能放入政府公共财政的‘大盘子’里,去向不明。”韩志鹏呼吁广州能将社会抚养费用在失独家庭身上,“我最关注的是,政府能否用社会抚养费为失独家庭专门建几所养老院?虽然他们每月能领到失独家庭的补贴,但毕竟膝下无子女,无依无靠,平日里没人‘斟茶递水’啊。政府若能将失独家庭的养老保障视为底线民生,请拿出这笔钱来做一些事情!”
网友热议
@河马大雄:关键是钱用哪去了?
@Jack1973:不但要公开总额,还要公开每笔收入的来源,以及这些钱的去向!这才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和监督的重要数据和资料!
@世界和平:我哋白云区终于有机会名列前茅,可惜是超生!
@吴有水律师:国家卫计委说了,要求各县主动公开,咱2014年看吧。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