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晚年生活谁来保障?
省人大代表呼吁建立“失独”家庭数据库,并突出精神关爱
“失独”家庭,是指因意外、疾病等原因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而“失独失伴”单身家庭则指的是一家三口中,独生子女意外亡故,伴侣也亡故,只留下孤身一人的家庭。
不少这样的家庭难以面对现实,自闭消极,失去生活信心,难以融入社会,而且大多数人情绪波动大。而且别人的家庭天伦之乐也很容易给他们造成潜在的刺激,引发矛盾。因此,救助关爱这样的家庭刻不容缓。
今年省“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很关注这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来自台州代表团的临海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陈佩莉就是其中之一。为此,她专门递交了《关于建立“失独”家庭数据库,并落实对“失独”家庭救助的建议》。
失独家庭尚无精确数据统计
有媒体据卫生部《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估算,我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全国失独家庭超过百万个。而据长期关注失独家庭的志愿者统计,在浙江有4万户左右的失独家庭。
但目前,对这样家庭的数量,尚没有精确的数据统计,难以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救助提供参考,所以应尽快搭建起相关的数据库平台和相关网站,建立“失独”及“失独失伴”家庭的数据库。
设立失独家庭专项补助资金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这几乎是所有老年人最关心的问题,而对于失独家庭来说,这两个问题尤为重要。
“不光要有专项补助资金,而且也要建立失独、失独失伴家庭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陈佩莉说,因为全省城乡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也在不断增长,再综合上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和物价等因素,每年应逐步提高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合理确定扶助金调整比例。
此外,她也呼吁政府能出资为失独、失独失伴家庭办理住院补贴保险,每年进行一次常规项目的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做好跟踪服务。对于已经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失独、失独失伴家庭,个人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各级财政也应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建立失独家庭关爱互助小组
陈佩莉在调研中发现,对于失独、失独失伴家庭而言,除了面临着是否能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经济压力外,精神上关爱也是他们急需的。
“失去自己唯一的孩子后,他们容易出现心态严重失衡、心理极其敏感和脆弱等问题,久而久之就变得自闭和抑郁。”陈佩莉建议,最好建立失独失伴家庭关爱互助小组,为失独失伴家庭搭建平台,能在互相的倾诉、丰富的活动中,走出孤独,逐渐走出封闭。
同时,政府也应建设志愿者队伍,并聘请心理咨询师与所在社区共同组建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团队,对“失独失伴”家庭经常性地开展“一对一”心理危机干预救助等。 □本报记者 纪驭亚
(来源:今日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