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文晶 实习生顾羽西)为了给职工再增加一道抗风险防线,今年,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大力推行“医疗互助”制度,给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外的更多“大病报销”。这是记者1月14日从市总工会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职工医疗互助是以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为主要对象,实行“普惠制和重大疾病相结合”。通过职工互助互济,帮助患病住院职工解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其“报销”水平与互助金筹资标准直接挂钩。
“我们将参照重钢模式进行推行。”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重钢实行该制度已有18个年头,参与职工从最初的2.6万人增加到目前的3.9万人,占集团总人数的98%。互助金有两大来源:集团公司行政每年资助160万元,参加基金会会员每年缴纳30元/人的会费。通过互助基金,符合条件的职工在重钢职工总医院或特殊疾病门诊就医,自费医疗费年度累计达到5000元、其他医院自费医疗达到6000元以上,超过部分按照40%给予补助。普通疾病,全年个人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具体的缴费金额,目前还在研究制定中。但可以肯定的是,今年将在部分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推行。”该负责人称。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