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改领导小组于近日召开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全文约2400字,共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明确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内涵、目标和基本原则。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是在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基础上,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价的制度安排,其目标是创造有利条件,定期开展全国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全面、客观地监测、评价我国的创新状况,准确测算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的贡献,为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提供支撑和服务。第二部分是工作内容,明确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总体框架。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包括企业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两大部分。强调在创新活动统计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国家、区域、企业、典型产业和典型创新密集区的创新能力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形成监测和评价的标准与方法。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明确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工作由科技部、统计局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其他有关部门协调推进。第四部分是工作进度,明确在2014年“两会”前发布国家、区域、创新型城市及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5年“两会”前发布企业、典型产业及其他典型密集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
(来源:科技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