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江苏全省13个市局均成为当地住宅信报箱验收主体,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信报箱验收主体变更工作。
2012年实施的《江苏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由邮政管理部门出具信报箱及其安装质量验收合格意见。2013年,江苏省邮政管理局与省住建厅联合发文,要求由邮政管理部门参与信报箱验收,并制定下发了《江苏省新建居民楼房住宅信报箱专项验收工作程序(暂行)》。
各市邮政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积极协调当地建设部门,通过联合发文、召开联席会议、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台席等多种形式,合力加强信报箱建设管理工作,实现由邮政管理部门对信报箱进行验收。其中,宿迁局还推动市政府转发了《关于加强住宅信报箱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大相关工作落实力度,并对信报箱后期使用维护及改造工作作出了规定。
江苏局表示,成为信报箱验收主体后,多数市局已通过独立验收或联合验收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当地新建住宅小区的信报箱验收工作,切实加强信报箱建设管理,为履行政府职责、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邮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来源:邮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