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1月9日电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9日公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向卓等任免职务的通知》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向卓、刘中任天津市监察局副局长;
曹作刚任天津市公安国内安全保卫局(天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局长(总队长);
王岫遐任天津市公安国内安全保卫局(天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政委;
李纪扬任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政委;
李恩发任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天津市公安局巡警总队)政委;
李维安任天津财经大学校长;
张学才任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
陈黎明任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
王玉柱任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温任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杨树源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李绍洪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于景文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连选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黎明天津滨海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嘉兴天津财经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姚智天津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玉柱天津二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志忠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马鹤亭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吴义祥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田温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