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9日电(记者周竟)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明确将该省公务支出纳入审计范围,并推进审计全覆盖。
《意见》明确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重点。重点关注七项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总体情况,“三公”经费情况,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举办节庆、搞形象宣传活动等情况,党政机关办公楼费用支出情况,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情况。
浙江省将推进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全覆盖。目前审计机关对公务支出审计,主要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展开。《意见》表示,下一步将由审计部门统一安排审计计划、统一制定审计方案、统一列出审计内容,采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分类审计、分级管理,推进全面覆盖。
按照新的政策,未来审计机关要在每年年末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通报当年度对公务支出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机关结合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逐步推进公务支出情况审计公告。
《意见》规定,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自收自支单位、学会、协会、工会等社团组织,涉及财政性资金和受托管理公共资金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也要参照该《意见》。
据悉,围绕贯彻落实意见,浙江省审计厅正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将在全省同步开展2013年度公务支出审计。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