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说,中央纪委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查实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的受贿问题,其收受大量玉石。去年9月底,倪发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倪发科曾经抱怨:“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自己犯的错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
对于倪发科的抱怨,可能很多人会当成一个笑话来听。但是小马飞刀告诉大家,你可以当成一个笑话来听,不过是一个冷笑话。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据媒体报道,1998年5月,倪发科任芜湖市委副书记,“人造”满仓粮食欺骗上级时就应该出事,但还是得到提拔;2004年开始,原皖西宾馆员工通过各种途径对倪发科进行了举报,在包括倪发科的前任六安市委书记洪文虎等高级别退休官员的合力下,把举报材料送至了中纪委,但没有扳倒倪发科;2012年7月,倪发科得知可能被调查,于是将部分玉石退还给了吉立昌,两个月后以为调查停止了,不仅收回了之前退的玉石,而且“忍不住”又顺手收了3块大的玉石……
写到这,许多人会想到一个词“带病提拔”。中组部一项统计显示,各地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县处级和地厅级领导干部中,在提拔前就存在严重问题的占了20%左右,个别地方甚至达到50%以上。这个数字很可怕。虽然我们谁也不能保证所有被提名的干部都不出问题,但如果明知有问题还“带病提拔”,怕不是每一次都能用组织失察来推脱责任的吧。我们常说,“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哪个官员干部有问题,群众和其他干部都是心知肚明的。那么为什么组织部门看不到,或者听到了看到了却装聋作哑。问题官员每次都能提拔成功,无疑对“老实人”、“踏实人”是种打击,更会诱使更多的人想办法走偏门搞投机,势必造成贪污腐败在官场内部横行,甚至导致整个社会风气败坏。
问题官员屡屡被“带病提拔”,只能说明我们的惩戒机制存在问题。其实,官员“失察罪”在我国古代就有,举荐和考核官员出现失误,因此受到严惩、贬职罢官,甚至掉脑袋的也不乏其例。小马飞刀以为,必须建立和完善官员选拔过程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以此倒逼各级领导不得随意干涉干部的选拔和任用。直白地讲,若一个官员腐败,除了要对其本人进行查处外,还应对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追究连带责任。只有这样,倪发科式的冷笑话才会彻底消失。(小马飞刀)
(来源: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