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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通报5起危害食品安全追责案例

54责任人因失职渎职受处理

2014年01月09日05:33    来源: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姜洁)日前,监察部通报5起危害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共给予46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是:

  ——安徽省萧县大量制售病死猪肉失职渎职案。该县不法商贩收购病死猪肉销往安徽、河南等地加工成熟食后,批发销售到安徽、江苏等地零售点和菜市场。萧县和青龙镇政府及农业、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存在监管不严、失职失察问题。安徽省监察厅责成萧县政府、青龙镇政府分别向宿州市政府、萧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萧县原副县长等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生姜种植违规使用剧毒农药失职渎职案。峡山区管委会、王家庄街道和当地农业部门存在监管不力、检查不严问题。峡山区管委会副主任等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山东省阳信县制售假羊肉失职渎职案。该县不法商贩利用羊尾油、鸭脯肉等,制成假羊肉销售。县政府和监管部门存在日常监管缺失、执法检查不到位问题。阳信县副县长等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苏省东海县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非法制售“地沟油”失职渎职案。东海县政府和工商、质监等部门存在监管不力、检查不严问题。东海县副县长等5人受到政纪处分,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西省孝义市金晖小学学生集体腹泻事件失职渎职案。该学校食堂长期无证经营,且存在通风不畅、管理不严、卫生安全措施缺失等问题,致46名学生集体腹泻。孝义市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梧桐镇政府存在监督管理不严、督促整改不力问题。孝义市教育局局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等11人受到政纪处分。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09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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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军涛、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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