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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由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7日启动,并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明确了协作机制的五项具体职能,以及近期要着重抓好的十个方面协作和联合行动。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精神,为加强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经国务院同意,建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昨日的会议明确了“协商统筹、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协作原则,同时明确五项具体职能:一是协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研究长三角区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三是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通报交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四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的逐步对接统一;五是推进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建立起“会议协商、分工协作、共享联动、科技协作、跟踪评估”五个工作机制。
这次会议还讨论了《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