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政府性债务)评论:“阳光债务”迈出化解风险第一步
审计署30日向社会公布了中国政府性债务情况,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把债务铺陈在阳光下,不仅用事实回应了社会上的种种猜测和疑问,也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正视矛盾、防控风险的信心。
近一时期,围绕我国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大小和风险程度,社会不断出现这样那样的猜测和疑问。一些国际机构还借此调低中国的主权信用评级,为“唱衰中国经济”大造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场预期和信心。
事实胜于雄辩。刚刚发布的审计结果,用大量事实和数据对比充分说明,尽管我国个别地区和行业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但总体安全可控。更为重要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在这一问题上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态度,必将改善社会对化解债务风险的预期,提振市场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信心。
从“隐性债务”到“阳光债务”“透明债务”,这是我国向着防控和化解债务风险迈出的重要一步,但也只是第一步。当“阳光债务”把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摆在公众面前,也为下一步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新的课题。
审计结果表明,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暴露出在局部仍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些地方“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观与“钱不够花”之间的矛盾,暴露出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和财税体制仍需完善。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针对短期局部风险,尽快建立应急机制和“救火队”,还要着眼长远,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勇于面对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一面利用审计这一“利器”摸清债务底数,同时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积极启动了化解债务风险的工作。今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12月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把“着力防控债务风险”作为明年经济工作六项主要任务之一。
公众期盼,“阳光债务”之后,能够尽快看到一份化解债务风险的答卷。(记者 张晓松)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