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陈玉明)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主办的“中国改革(2013)年会”日前在京召开,会上揭晓了“2013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单位”评选结果。
获选的10个2013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单位分别是: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齐河县、福建省福鼎市、陕西省府谷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海南省陵水县、湖北省天门市、湖南省郴州市。
据活动主办方介绍,2013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初级名单经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门、研究机构推荐,10个年度案例单位是从最终确定的20个征集名单中选出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些单位的改革创新实践探索,充分体现了2013年度我国基层改革创新的方向与成果,对我国未来基层改革创新实践具有实际应用与推广价值。
如海南省陵水县在农村征地试点中,按海南省最高标准支付农民补偿,允许旧村改造剩余集体建设用地直接招拍挂上市,开创了我国集体建设用地通过有形市场实现土地收益之先河,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维护农民权益,引领了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一年一度的“中国改革年会暨年度评选活动”,旨在围绕当年改革的重点、焦点及难点问题,总结改革经验成就,树立当今中国改革的先进典型,探讨未来改革方向路径。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