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基层涉纪信访典型案件通报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2起基层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截至11月30日,全省挂牌督办的1138件信访案件中,已查处办结825件,12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从群众最关心的事着手,解决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今年9月,“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工作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展开,围绕集中查办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和违反“四风”问题,既打“老虎”,又打“苍蝇”。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领导带头接访、分片包案下访的形式,实打实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成效。
截至2013年11月30日,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涉纪信访和违反“四风”案件825起,其中,查实756起、查实率91.6%;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211人,移送司法机关67人,挽回经济损失达3201.2万元。
○22起典型案件
一个贪念,让他们把道义抛到了脑后;一个错举,让党员干部形象大打折扣;一场行动,让群众诉求得到满足;一个结果,让贪赃枉法者得到应有惩戒……22个典型案件的公布,或许能让更多人警醒。
1利益面前“红了眼”
●大同左云县交通局副局长兼运管所所长武建彪贪污受贿。
武建彪利用职务之便,向相关企业索贿30万元;挥霍浪费41.5万元,用于请客招待和个人开支;违反规定,用公车6次到北京首都机场接送女儿、女婿。2013年11月21日,左云县纪委给予武建彪开除党籍处分。
●临汾乡宁县尉庄乡堡子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平贪污受贿。
王建平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集体资金2.95万元;受贿6900元;违反财经纪律,村集体资金39.15万元未入账。2013年11月13日,乡宁县纪委给予王建平开除党籍处分。
●晋中和顺县坪松乡副乡长王世新受贿。
王世新2011年5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从中收取好处费15万元。2013年10月24日,和顺县纪委给予王世新开除党籍处分。
●吕梁离石区城北街道办大中局村党支部书记贺龙生受贿。
贺龙生2007年8月擅自与当地煤矿签订租地《协议书》,收取煤矿好处费15万元;2008年10月,利用《土地租用协议》收取当地煤矿好处费30万元。2013年11月22日,离石区纪委给予贺龙生开除党籍处分。
2职务之便“伸手要”
●晋中灵石县沙峪村党支部书记孟繁凯索贿。
2002年12月,孟繁凯利用职务之便,索要灵石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价值15万元的住房一套。2013年11月7日,灵石县纪委给予孟繁凯开除党籍处分。
●晋城阳城县凤城镇上会庆村党支部书记李晚田索贿。
李晚田2010年索要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2万元;2009年至2012年,将村办小学价值1.9万元的煤炭据为己有。2013年10月17日,阳城县纪委给予李晚田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3私分“公家”的钱
●晋中平遥县朱坑乡庄则村党支部书记田处旺私分项目工程款。
田处旺2010年8月与他人私分村小学教学楼工程款25.1万元。2013年11月7日,平遥县纪委给予田处旺开除党籍处分。
●大同浑源县黄花滩乡北花峪村党支部书记李圣智私分土地补偿款。
李圣智2009年伙同他人做假账目列支,私分集体土地补偿款2.85万元。2013年10月8日,浑源县纪委给予李圣智开除党籍处分。
4对集体资金动歪脑筋
●太原尖草坪区迎新街道下兰村村委主任路满红贪污专项补偿款。
路满红利用职务之便,用前妻张某名义与村委签订虚假协议,套取柴村桥立交改造工程拆迁补偿费104.15万元据为己有。2013年11月4日,尖草坪区纪委给予路满红开除党籍处分。
●忻州偏关县新关镇南城村党支部书记杨富锁贪污集体资金。
杨富锁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占地补偿款35.5万元;贪污集体资金5.95万元,用于支付本人及儿子商业保险费用;侵占村民低保款4800元。2013年10月17日,偏关县纪委给予杨富锁开除党籍处分。
●阳泉郊区河底镇上章召村村委主任郭军鹏贪污集体资金。
郭军鹏2010年至2011年期间伙同他人虚开发票下账,贪污集体资金34.5万元;2010年底,采取抬高协议价的方式,非法占有集体资金3万元;2013年11月15日,阳泉郊区纪委给予郭军鹏开除党籍处分。
●长治平顺县石城镇豆口村党支部书记岳安良贪污集体资金。
岳安良2011年7月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工程款12万元。2013年10月17日,平顺县纪委给予岳安良开除党籍处分。
●长治市长治县韩店镇水泉庄村党支部书记闫保珍贪污集体资金。
闫保珍2008年5月以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村集体资金2万元,套取粮食直补款1798元。2013年11月15日,长治县纪委给予闫保珍开除党籍处分。
●临汾浮山县米家垣乡陈家圪垛村党支部书记陈明贪污集体资金。
陈明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7万元,其中贪污4.6万元。2013年10月16日,浮山县纪委给予陈明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忻州河曲县楼子营镇梁家碛村村委主任田军贪污集体资金。
田军贪污集体资金6万元;挥霍浪费集体资金12万元。2013年11月14日,河曲县纪委给予田军开除党籍处分。
●晋城高平市河西镇宰李村主任孙反元贪污集体资金。
孙反元2009年将上级政府提供的1016吨村民冬季取暖用煤,以每吨380元的价格变卖,从中贪污3万元,性质恶劣。2013年10月15日,高平市纪委给予孙反元开除党籍处分。
●太原小店区平阳街办殷家堡社区主任张柳志挪用集体资金。
张柳志2006年12月挪用集体征地补偿款1500万元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息使用;2008年10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将37.6亩集体土地以3384万元的价格非法转让。2013年11月15日,小店区纪委给予张柳志开除党籍处分。
●晋城泽州县周村镇河村村委主任李晋阳挪用集体资金。
李晋阳2006年7月挪用集体资金20万元;将集体资金61.5万元借给村民李栓红、卫海亮等8人,用于入股泽州县九州通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活动。2013年11月19日,泽州县纪委给予李晋阳开除党籍处分。
●运城绛县大交镇续鲁村村委主任袁金安挪用集体资金。
袁金安2003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上级专项资金5.3万元归还其借款及利息。2013年10月12日,绛县纪委给予袁金安开除党籍处分。
●晋中祁县峪口乡左家滩村党支部书记刘建武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
刘建武2002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款13.5万元。2013年10月31日,祁县纪委给予刘建武开除党籍处分。
5挥霍浪费违法占地
●太原娄烦县庙湾乡常家坡村党支部书记禇晋善、村委主任禇全玉挥霍浪费。
禇晋善、禇全玉2007年挥霍浪费集体资金38.3万元,用于唱戏、招待等;2010年挪用新农村建设街道硬化款12.7万元修建该村移民新房。2013年9月24日,娄烦县纪委给予禇晋善、禇全玉开除党籍处分。
●阳泉盂县苌池镇西苌池村党支部书记刘焕珍违法占地。
刘焕珍2006年至2008年期间违法占用集体耕地22.58亩,用于新农村建设;2009 年至2012年期间,以不合规票据列支报销69.9万元。2013年10月22日,盂县市纪委给予刘焕珍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要维维)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