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李立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主要应转变社会治理方式

2013年12月05日11:18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李立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主要应转变社会治理方式

  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 在5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一字之差,但是有很重要的、关键的不同,社会管理一般理解为政府单向的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社会治理按照国内实践经验和国际有益经验的借鉴,是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这是很大的、重要的不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主要是转变社会治理方式。

  [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创新管理社会体制的。我想问一下民政部下一步在推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李立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个新提法,在理论上是一个新观点,在实践上是一个新突破。这个提法是党中央领导社会管理工作不断递进的结果。从十六大以来,中央就先后提出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工作服务职能,到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再到十八大明确提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简要追溯这些提法的变化和递进,这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一个发展过程,是在理念、体制和措施上新的发展。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一字之差,但是有很重要的、关键的不同,社会管理一般理解为政府单向的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社会治理按照国内实践经验和国际有益经验的借鉴,是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这是很大的、重要的不同。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主要是转变社会治理方式,要从四个方面来着手:

  第一、坚持系统治理,把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

  第二、坚持依法治理,从治理方式、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

  第三、坚持综合治理,治理手段从行政手段为主的单一手段运用过多,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多种手段包括道德教育的手段、行为规范自律的手段、社会矛盾调节的手段等多种手段综合利用转变。

  第四、坚持源头治理。把治理关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来转变。源头治理包括两重含义,首先是政府的各项决策在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充分论证和必要听证,保证决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国情、国力。另一个含义就是源头治理要将各种利益诉求的解决,利益矛盾的削减,力争在群众自治范畴和基层工作范围得以解决,来增强社会和谐,激发社会的活力。

  在转变社会治理方式的同时,还要做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以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这些工作结合起来,能够实现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职能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源头治理,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这是我们要加强的工作。二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增强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在五个方面建设中的积极能动作用,有利于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三是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职能在作出决策、制定政策、编制规划中都要实行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充分的民主论证,使我们的政策、决策以及编制的规划、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要求。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