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昨天,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就当前市场比较关注的相关事项作出了解释。
张新说,试验区内的金融改革是现在进行时。现在看准的事情就尽快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希望用三个月时间能把《意见》的大部分措施落地实施,用半年的时间初步探索总结试验区改革成熟的经验,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
试验区与境外是打通的,如果试验区与境内区外完全封闭,意味着把试验区建成了飞地或洼地,这不是政策选项。有限渗透是客观现象,也是合理的政策选项,关键是要做好制度安排、管理好风险。
离岸金融中心不是选项
试验区作为一种新型的开放模式,它不是金融特区,更不是一块飞地。试验区的金融政策安排都要能促进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并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人民银行在试验区内组织开展的金融业务都是在岸业务,这些业务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都有所开展,只是试验区内的开放程度更高、市场化程度更高,更加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减少行政管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要求。离岸金融不是试验区金融支持措施的目标,离岸金融中心也不是试验区建设的选项。
试验区不是金融洼地,是金融平地。政策洼地是给予试验区不可复制、不可推广的特殊政策,这不利于金融政策在全国范围内长远地、可持续地推广。试验区是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开阔平地。要将阻碍实体经济发展的、老的金融管制在试验区内予以取消,实行全面改革的市场化模式。
创新试验区账户管理体系
根据相关制度安排,在金融机构层面,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包括区内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通过内部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区内居民、非居民开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实行分账核算,且在流动性管理上以自求平衡为原则,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相对于其母行独立运营。
上述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二是同一非金融机构主体的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因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贷款、实业投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办理资金划转。三是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区外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产生的资金流动视同跨境业务管理。
投融资汇兑更加便利
《意见》在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
一是区内企业在办理跨境直接投资项下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时,可直接向银行办理,与前置核准脱钩。二是所涉及的跨境投融资主体范围包括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个体工商户等主体。三是跨境融资更加便利,区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在管理方式上,将尊重企业生产经营规律,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管理新模式,引入币种匹配、期限匹配等风险管理指标,在改进外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赋予微观主体更多的融资自主选择权。四是赋予区内主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跨境商务活动的特点,在更大空间内充分利用区内和境外金融市场管理对冲相关风险。
■金融改革是现在进行时
现在看准的事情就尽快实施。用三个月时间能把《意见》的大部分措施落地实施;用半年的时间初步探索总结试验区改革成熟的经验;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
■不是金融特区更不是飞地
有限渗透是客观现象,也是合理的政策选项,关键是要做好制度安排、管理好风险。金融政策安排都要能促进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并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记者 陈韶旭)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