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时评:干部年轻化不能强制更不应异化

2013年12月03日14:23    来源:重庆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时评:干部年轻化不能强制更不应异化

  11月15日,河北黄骅市委组织部宣布: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该市共有62名科级干部被列入这一名单,其中还包括两名“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相关被离岗的干部向记者反映,他们是“被提前离岗”,需在“自愿报告”上签字,不签就是违反组织纪律。(12月2日《新京报》)

  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必须“提前离岗”,同时还有“工资连升三级”的诱惑,这是发生在河北黄骅市的“怪事”。不过此事一报道,就引发质疑:50多岁在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位上,不是正好发挥作用的时候么?如此“被离岗”,是否有浪费人才之嫌?另外,这些人并没有违法违规之举,却让他们提前离岗,工资照发,这算不算人为制造“吃空饷”?

  不可否认,各地如今都在追求“干部年轻化”,但这也应遵循最起码的底线。眼下河北黄骅市的做法,是强制性的一刀切,一些干部不服与相关部门沟通时,当地更是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违纪违规”的姿态,的确令人心惊胆战。一名公务员的进入或退出,必要的流程、必要的规定、必要的法律,必须要充分信仰。

  众所皆知,在我国的《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退休的相关事项,其中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并没有“提前离岗”的说法。而即便是“提前退休”,也应遵循相关法律,《公务员法》第87条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至于“提前退休”,必须是本人自己主动提出,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核。但很显然,“提前离岗”拿的是岗位工资,也能享受单位的各种福利;而“提前退休”拿的却是退休工资,二者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由此可见,“被提前离岗”就是人为制造“吃空饷”,就是人为浪费纳税人的钱财!

  在被“提前离岗”的干部中,还包括两名“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而根据2010年5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法官、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的通知》,这样的做法无疑是违规的,因为该通知要求,“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检察官不得强制提前离岗退养,也不得简单地划分年龄界限使得担任院级或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改任非领导职务。”据此可知,让干部提前离岗的做法,不仅违规更违法,而更上一级的主管部门,理应及时介入调查。

  “干部队伍年轻化”没有错,但错就错在“为了年轻化而年轻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提出,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换而言之,“年轻化”只是干部队伍的一种追求,是保持干部队伍活力的一种手段,并不是强制性的,这不能被异化执行。

  因而,审视“被离岗”不能止于吃空饷。在这些“为了年轻化而年轻化”的干部建设背后,不排除有利益的成分,甚至还有裙带关系的左右。在这样的境况下,真相不能缺失,调查也不能和稀泥,对其中存在的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都必须进行纠正。自然,对于决策者的失职渎职行为,也必须依法严惩,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 (重庆晨报评论员 龙敏飞)

(来源:重庆晨报)

分享到: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