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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土地管理新创举――浙江省玉环县推行村级土地民主管理记略

2013年12月03日09:00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乡村土地管理新创举――浙江省玉环县推行村级土地民主管理记略

  当下,浙江省玉环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一项新尝试:推行村级土地民主管理。

  现有305个行政村(社区)的玉环县,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新格局,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中,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2011年起,以开展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21个行政村为试点,开启了村级土地民主管理的序幕。2012年,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至37个村,今年扩展到全县1/3的村(社区)。

  玉环县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来,37个试点村没有发生一起违法用地案件,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呈现良好态势。据统计,全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逐年下降:2011年为3.22%、2012年为1.24%,今年截至11月为0.85%。

  农村土地既要严管,更要“现管”,推行村级土地民主管理是标本兼治之策

  在浙江,农村违法用地量大面广,一直是各级政府头痛的事,玉环县也是如此。前几年全县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遍地开花。该县的渔岙村在整治前,村里90%以上都是违章建筑。

  “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农村土地也一样,要严管,更要现管。”玉环县玉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坚说。“否则,乡镇政府一两百人,就是不干其他事,成天盯着违法用地也盯不住。”

  玉环陆域面积仅378平方公里,却承载着42万本地人口、32万外来人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少人多”、“供少需多”的矛盾日益突出,违法用地行为不断增多。2010年,玉环违法占用耕地的初始比例超过了15%,县委、县政府先后7次召开现场督办会,整治成本达到2000多万元,并将快速反应机制、共同责任机制、协同监管机制、卫片执法机制和考评奖惩机制等加以整合,形成了一个规范、长效的土地执法监管体系。

  在这一大背景下,针对农村土地违法现象发现难、制止难、处罚难等突出问题,玉环县依据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以及目前形成的以农民为主体,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新型自治体系,积极探索村级土地民主管理新机制。

  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出发点在民主管理,落脚点在实现自治,关键在于落实村级职责

  2010年,玉环县启动创建“土地(矿产)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并明确目标任务、创建内容、步骤安排、考评程序和工作要求。“村级土地民主管理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需要制度保障,需要形成相应机制。”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周斌说。

  玉环县确定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内容:参加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村集体配备1~2名土地协管员,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并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复耕和土地执法查处工作,配合做好村民建房申报工作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险情报告及人员避让,调解处理因土地纠纷引发的信访问题。

  为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乡镇政府与各村签订土地管理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奖惩和兑现。对当年村集体、村“两委”成员或土地协管员有发生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地或非法采矿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当年“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参评资格。对通过验收考核、成效突出的,授予该村“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

  开展村级土地民主管理,要求村民共同参与,工作尤为艰难,也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这是落实共同责任的需要,与整治违法用地的成本相比,这个投入是很划算的。”周斌说。

  据介绍,目前县政府已累计投入7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对通过验收考核的示范村,一次性奖励给村委会集体10万元,并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示范村创建工作中的突出人员,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对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5000元的补贴。同时,对受表彰的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复评,对复评合格的示范村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不参与复评或复评不合格的,取消授予的“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评选。

  “土地成为村民共同资产和利益,违法用地行为就会得到村民共同监督”

  玉城街道南大岙村是示范村,土地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一应俱全。11月19日,记者来到南大岙村村委会,看到墙上挂着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领导小组及职责、土地动态巡回检查制度、信访制度、土地民主管理党员联系户、党员网格化管理示意图以及土地管理村规民约。

  村党支部书记李作海说:“村民选我们当村干部,我们不管好土地,就对不起全村1000多名村民,更对不起子孙后代。”

  据介绍,按照示范村创建要求,各示范村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都制定了村级土地动态巡回检查、信访等基本制度,以及土地管理村规民约。同时,各示范村建立健全土地管理事项民主决策和公开制度,农村宅基地安排、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事项实行村级民主决策,形成决议后进行村务公开。

  “2011年以来,南大岙村没有发生一起违法用地行为,就连村里的旧村改造项目从规划到实施,都由村民自己做主。”李作海说。

  2011年8月6日,南大岙村49名党员和村民代表聚集在村部,讨论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实施方案。这是玉环县第一份由村级自行编制实施的方案。“旧村改造,以前多是政府主导,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结果村民不满意。”玉环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说:“现在由村民自己拿方案,调节利益分配,政府给政策帮助实施。”今年11月21日,随着挖土机拆下第一幢房屋,标志着南大岙村旧村改造项目正式启动。

  南大岙村的旧村改造,得益于土地民主管理。该村1000多亩土地,进行股权量化后,村民以人均土地入股,领到“土地股权证”、“山林股权证”及“集体资产量化证”,而土地则由村里统一经营、村民民主管理。“土地成了村民共同的资产和利益,违法用地行为就会得到村民共同监督。”周斌说。

  楚门镇蒲田村有583户1800多人。村党支部书记蔡赋祥对记者说:“我们现在很重视土地问题,土地管理就像农村房屋的大梁,如果没有管好,那么这根大梁就没有安好,迟早要出大事。”

  农民建房是土地管理的重大事项,蒲田村实施了“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管理模式。村民建房(包括拆迁安置)由村委会统一规划、分配和调整,具体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决策和公示后,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村民新建、扩建、拆建房屋,须向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同意,上报审批并领取建房用地批准通知书后,由村分管干部按批准面积现场参与定桩放样方可施工。

  “今年村里共有7户村民建房,户户手续齐全、程序到位。”蔡赋祥说,今年11月4日,村里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农保田突击建房,占地20多平方米,村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并要求当事人自己拆除。“我接到20个说情电话,都顶住了,第二天当事人自己就拆掉了违章建筑。”

  蔡赋祥笑着说:“现在巡查违法用地,我们村里的协管员也用上了GPS。”据了解,玉环县建立土地执法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后,及时将快速反应机制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村延伸,并为村级协管员配备了GPS定位执法设备,统一纳入到全县快速反应监察平台进行运作,确保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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