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2日电 (唐述权)据山西省纪委、监察厅主办的山西廉政网消息,今年1月至10月,山西省共有7745人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61人。在13名被查处的地厅级干部中,包括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等。今年2月20日,山西省召开通气会通报长治苯胺泄露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山西省委决定,提名张保不再担任长治市市长职务。2月22日,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席小军为长治市代市长。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步核实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663件,同比增长15.32%;立案7144件,同比增长12.26%;结案7035件,同比增长11.08%。今年以来,已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75件,同比增长15.89%,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比增长50%。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了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某,省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李某某、晋城市原政协副主席申某、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原董事长杜某某、晋中市原副市长郭某某、夏县公安局原局长孙某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均给予了严肃的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太原市纪委查处了市科技局原局长王某某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大同市纪委查处了市供销社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王某某贪污受贿案;长治市纪委查处了市林业局原局长张某某、副局长连某某等人受贿并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案;晋城市纪委查处了市物价局原局长谢某某贪污受贿案,等等。
对于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坚决进行查处。今年1月至10月,查办涉及乡、村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处分3795人,同比增长13.32%;查办发生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案件,处分179人,同比增长35.61%;查办发生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政法机关的案件,处分363人,同比增长3.58%;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卫生部门的案件,处分396人,增长5.07%。
其中,不乏典型案件: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负责人白某某在审批车辆号牌、车辆上户、驾驶员考试中设置障碍、收受贿赂;忻府区三交镇民政助理员王某某索贿受贿、违规办理低保、贪污克扣危房改造资金;稷山县农机局农机管理站站长王某某利用其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审批工作之便利收受贿赂;和顺县义兴镇任元汉村支书冀某某伙同村委主任、会计共同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
同时,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严肃查办相关案件633个,处理73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以下干部568人。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大操大办、公车私用、超标准装修办公室等作风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件得以查处,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