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获悉,随着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颁布国民经济核算新标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将进行修订,预计明后年推出新核算体系。与现有核算体系相比,研究与开发支出计入GDP将成为最重要的变化。
自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颁布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即《国民账户体系,2008》(简称2008年SNA)以来,部分国家已经开始实施或正在制定本国执行2008年SNA的计划。今年7月31日,美国依据2008年SNA,重新修订了GDP数据,这在国际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我们已经制定了修订《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初步计划和初步框架,2014年下半年提出初稿,之后将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进行论证和修改,拟在2014年底或2015年初形成最终文本,并按程序对外公布。”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透露,新核算体系将使得GDP总量可能有所增加,采用新方法计算出来的GDP等重要指标数据,以及这些指标修订后的历史数据,将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按程序对外发布。
多年来,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不断适应新体制、新情况、新需求,也使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核算指标、核算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1993年至今,中国GDP核算体系是依据1993年SNA制定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
此次修订,首要变化是研究与开发支出将计入GDP,以体现其资本属性和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由2002年的1287.6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0298.4亿元,十年间增加了约9000亿元;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也从2002年的1.07%增加到2012年的1.98%。
其次,新体系将核算实际最终消费,而不是最终消费支出。实际最终消费是从享用的角度核算最终消费,反映了居民和政府实际获得的消费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除包括通过自身支出形成的消费外,还包括由政府支付而由居民享受的消费,如政府为居民提供的教育、医疗服务等。核算居民实际最终消费,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居民总体消费状况和政府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此外,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核算方法也将改进。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居民居住自己拥有的房屋也要计算住房服务价值。目前我国采用成本法计算,下一步将采用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市场租金法测算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新体系还将引入经济所有权概念,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雇员股票期权制度正被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接受和实施,新核算体系将按照2008年SNA的建议,将雇员股票期权计入劳动者报酬。(记者 涂露芳)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