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先后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取得明显效果的同时,发生在水利系统的贪污贿赂犯罪也随之增加,“清水衙门”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觊觎的对象。
针对这种情况,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开展了查办水利系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深挖“水利蛀虫”,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件13人,其中,大案10件10人,县级干部1件1人,科级干部6件6人,涉案金额共计200余万元。
据悉,这是荆门市检察机关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法,首次全环节查处水利系统贪腐案。近日,荆门市检察院向《法制日报》记者独家披露了水利系统贪污贿赂犯罪的趋势和特点。
窝串案占比近八成
荆门市是农业大市,水利是命脉,大、中、小型水库众多。近年来,该市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铺开,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量上马。
随着工程大量上马,荆门市检察院陆续收到一些群众的信件,反映和举报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贪污受贿等问题。
“在外界看来,水利系统是一个无权无钱的‘清水衙门’。但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水利建设的巨额资金投入,‘清水衙门’变成了‘香馍馍’。”荆门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通过办案,检察官发现,水利系统已成为贪污贿赂犯罪高发、多发领域。荆门全市5个县、市、区水利系统均有贪贿案发生,涉及市、县(区)、乡(镇)水利行政管理和水库、电灌站工作人员。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密集、建设周期长、涉及环节众多,相对于其他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其持续时间长、作案次数多、单次数额小但累计金额大。
荆门市检察机关查处的该市水务局总工程师许某、东宝区水务局局长张某、沙洋县水务局副局长田某等人,多是利用过年过节之机,收受水利工程承建商、材料供应商等所送“红包”、购物券,多则上百笔,少则几十笔,尽管最低一笔仅1000元,但累计起来的数额达数十万元。
“因一人行贿多人,一人接受多人贿赂,所以办案中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查办一个挖出一窝,发现一个带出一串。”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在查办的13起案件中,窝串案就有10起,占总数的76.9%。
《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荆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13起案件,发现13名被告人中,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7人,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5人,电灌站工作人员1人,仅东宝区水务局就有包括局长在内的5名中层以上干部被立案侦查。
各个环节均有发案
水利系统职务犯罪案发涉及水利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检查验收、工程款拨付结算及水库水面养殖发包等八大环节。
“因为水利系统的特殊性,其全部环节都可能存在贪污贿赂犯罪。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办案检察官说。
水利工程立项后,要由专业的水利工程设计机构进行规划设计,而设计机构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这就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荆门市一水利勘察设计院承接了该市沙洋县龙山、鞠湾等10多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设计业务。利用主管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沙洋县水利局副局长田某为该设计院承接业务提供帮助。为感谢田的关照,2012年3月,该设计院的丁某分别在餐馆、医院送给田某5000元商场购物卡、现金1000元。
招投标一直是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重灾区”,水利工程也不例外。
荆门市京山县一水利工程公司承接了五泉庙、马刨泉等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在这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荆门市水务局总工程师许某作为行政监督代表不找问题、也不提问题,让该公司顺利中标。为表示感谢,2008至2012年4年间,该公司陈某先后8次送给许某现金5.4万元。
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公司一般均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这就催生了监理公司与有关主管人员之间的权钱交易。沙洋县水利局副局长田某就为荆门一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接该县郭场、龟山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监理业务提供帮助。为感谢关照及能继续得到支持,该公司在田某家的楼下送其现金2000元。
由于水利工程多是国家投资且资金量大,工程发包方往往会想方设法从工程中套取资金,用作其他开支,这些都为贪污贿赂犯罪留下空间。荆门市东宝区仙居河水库管理处负责人余某,伙同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承建商,虚增工程用水泥数量,套取工程款29万元余元,余某个人侵吞3万元。
水利工程项目是各级政府的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其使用情况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为缓解资金压力,工程承建商通过贿赂有关人员,争取早拨、多拨工程款。在负责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农业水利项目建设中,荆门市东宝区水务局副局长代某为工程承建商、材料供应商结算工程款、材料款提供便利,共收受贿赂7万元。
此外,荆门市检察机关还在工程材料采购、工程检查验收、水库水面养殖发包等环节查处了相关职务犯罪案件。 制图/高岳 见习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杜珂罗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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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为职工发放福利;局长则涉嫌滥用职权,私自侵占部分项目资金,并收取他人财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水利局局长等4名领导干部一起被提起公诉。
公诉书称,2011年1月,天峨县水利局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时,局长黄某、主任科员、副局长和纪检组长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发放春节福利,都同意以每人8000元的标准向职工发放。会后,局财务人员列表造册,从原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套取出的资金中,拿出514780元发放给本局职工。而4名干部的“春节福利费”都超过1.6万元。
2012年1月,经4人讨论同意,再以同样标准,国家项目资金525810元被分发。4名干部的“春节福利费”再次超过1.6万元。
说“法” 遏制水利系统腐败需打破“合作”关系网
荆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该市水利系统13起案件中,12名被告人涉及贿赂犯罪,占发案总数的92.3%。办案检察官认为,水利工程建设巨大的利润空间和残酷的竞争环境使一些承建商铤而走险,趋于选择贿赂这一捷径。而水利系统的行贿、受贿者处于“双赢”地位,都会对其犯罪事实高度保密,贿赂手段隐蔽性强,给侦查办案带来难度。除了双方互利外,水利系统职务犯罪本身具有较强的关系网络性,一旦查处到该关系网的某个成员,则很可能会惊动网络里其他人员,采取反侦查措施,也给侦查工作造成障碍。打破行贿人与受贿人“合作”侵害国家利益的局面,是防止水利系统再次发生行贿受贿腐败窝案的治本之策。 刘志月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