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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三农”发展短板

2013年11月16日06:2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弥补“三农”发展短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全面深化改革制定了行动纲领,其中也包括许多关于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指导思想。对于这些政策如何理解,记者采访了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

  “全会关于农业农村问题的突出亮点,是明确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张红宇说,改革开放以来“三农”领域发展成就巨大,但是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相比,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很突出,“三农”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是短板。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张红宇说,这正是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和保护,让工业反哺农业,工农健康有序发展,对中国经济升级是有力的保障。他认为,当前需要按照全会要求调整城乡对应关系,大力克服工农剪刀差。“如果城乡关系不平等,农民的财产权得不到平等对待和保护,城乡资源要素就不能平等交换,也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张红宇说。

  《决定》还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张红宇表示,目前虽然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对充分,但在行使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方面还受到较多限制,如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还不能抵(质)押,《决定》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保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的保护等问题,也能在三中全会精神的引领下逐步解决。

  “随着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城乡有望逐步化解差距,早日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未来农业农村的发展是光明的。”张红宇说。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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