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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养老金全国统筹利于社会公平

2013年11月16日22:26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 常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决定》详细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就此,人民网记者独家采访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他表示,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促进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决定》提出: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

问:全国统筹有何重大意义?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有何深刻含义?

答:我国在2010年就已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除北京、陕西、黑龙江等极少数地区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之外,绝大多数地区的省级统筹是采取省级预算管理方式,提取省级调剂金,这只是省级统筹的初级形式,并没有真正实现完整意义上的省级统筹。由于目前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之间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单位和个人缴费和待遇水平参差不齐,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平衡,地方财政负担也不均衡,养老保险关系在跨省之间转移接续方面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也不利于在养老保险方面实现社会公平。

去年全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2.4万亿元,但各地之间基金积累畸轻畸重现象非常严重,全国一半以上的结余资金主要集中在东部少数几个省市,而中西部地区都要靠中央财政提供不同程度的补助资金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此,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势在必行。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目的,是在全国各地区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统一,并根本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其权益保障问题;同时,可以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范围,逐步改变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均衡的状况,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实行核心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对基本养老金的筹资和支付责任,明晰双方的事权与财权相对应,共同支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基金的平稳运行。因此,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促进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在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方面,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8%缴费,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在退休时可以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按规定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在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中提出改进养老金计发办法,强化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这些政策规定都有利于职工个人多缴多得。但是,目前有一部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出现不愿参保缴费、参保后缴费基数偏低、缴费不连续或断保等问题。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促进职工个人多缴长缴,有利于提高退休之后的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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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旭海、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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