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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政府职能转变要“换汤又换药” 决策权监督权相制约

2013年11月15日22:1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 常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质一是强调政府职能转变。二是强调强化决策主体,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益。三是优化权利机构。”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如何调整转变职能,在转变职能的前提下优化权利结构,依然处在探索的阶段。下一步改革重点是在调整优化权利结构上下功夫,比如国务院主管部门主要是决策的,如何把一些相关的具体执行事项分离出来,把一些监管事项分离出来,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这样的调整深刻的,所以要实现决策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目标要求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主要把权下放给地方以后,省里也要下放,不是中央的权下放以后就到了省一级,不往下下放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权、投资审批权、资质认定的许可权都要往社会放,这是一个完全一致的推动过程。”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解读认为,实行政府职能转变,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了一系列若干举措,如下放投资审批权,下放对生产经营的审批权等等。

《决定》还指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汪玉凯就此举例,为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我们强调要把社会组织不再进行双轨制管理,比如说一些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服务类和社区服务类这四类社会组织,不用找政府主管部门了,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这是重大的举措。

“强调中央发挥两个积极性,过去政府管太多,特别是部门管得过多过细,把很多部门权利要下放到地方去,都是围绕政府职能转变采取的一系列具体举措,而且是有操作性的,不是空话。只有真正的职能转变,才能够实现既换汤又换药。” 汪玉凯说。

“行政体制改革要继续转变政府职能,这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胡建淼认为,行政体制改革关键是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把握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方向。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指我国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机制和方式的综合体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高效便民,实现公平正义,达到有效的政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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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申亚欣、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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