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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决定》:中央和地方按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2013年11月15日19:1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今日全文播发。

《决定》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

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决定》摘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决定》摘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决定》摘要: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决定》摘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决定》摘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决定》摘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决定》摘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决定》摘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决定》摘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决定》摘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决定》摘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决定》摘要: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决定》摘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决定》摘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决定》摘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决定》摘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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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尹深、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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