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监察厅近期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是根据人随事走、局部调整、工作需要三条原则进行的。主要是突出主业、加强主力、明确主责,充分发挥好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更加有效地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据了解,此次内设机构调整主要为两个方面,其中之一是将4个业务室撤并整合为2个室。分别是: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江西省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撤销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挂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同时决定,新设立2个室,分别是:纪检监察五室和发展环境监督室。江西省政府行政投诉中心(江西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监察中心)并入发展环境监督室并对外保留牌子。发展环境监督室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省委、省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全省行政投诉工作,受理、调查和处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投诉;监督检查全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作风情况,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服务窗口的服务情况;拟定有关监督检查发展环境和行政投诉方面的规章制度;承担其他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而干部室则增挂“派驻机构管理室”牌子。
调整后,将有效加强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作风建设职能,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部运行更加高效。新法制报 记者周浔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