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多店人货共居 夹楼起火烧死两人》新闻追踪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郝金朋)昨天下午,虎门镇政府印发《虎门镇小商铺清查违规住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至全镇各有关单位,决定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虎门镇小商铺清查违规住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亡人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教训 今年两起人货共居火灾死亡10人
据了解,今年虎门“5·6”火灾,是一起网店工作人员人货共居,办公、放货、住人一体,发生导致8人死亡的重大火灾。时隔半年后,“11·1”火灾,又是一起小商铺的阁楼里违规人货共居,导致2人死亡的惨剧。
虎门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虎门镇火灾事故频发,特别是虎门“5·6”、“11·1”两起亡人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教训十分深刻。为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亡人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该镇决定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虎门镇小商铺清查违规住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其实,今年虎门“5·6”火灾后,虎门镇政府已经要求各社区要全镇排查火灾隐患,特别是人货共居的现象。“11·1”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博涌社区负责人向媒体出示的两份《虎门镇出租屋隐患排查登记表》显示,户管员曾在2013年1月11日和6月27日对发生火灾的王屋向北路11号出租屋进行了登记,两次登记的情况分别为“缺少应急灯”和“缺少烟感、灭火器不足”,并未登记关于搭建阁楼的问题。
对此,博涌社区负责人表示,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已将情况反馈上镇的出租屋管理中心。该负责人还表示,今年虎门镇龙泉小区的“5·6”火灾发生后,社区已根据上级部门安排,自筹资金增聘了20名户管员,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登记排查,“博涌社区的出租屋超过2000栋,每栋又分成多个出租屋或小商铺,排查的量很大”,从5月份至今,排查工作还没全部完成,加上基层的户管员发现问题时,并无权利去要求户主或者承租人自行拆除,如果强行停水停电又会被人起诉。
排查 对人货共居现象实行零容忍
本次清查范围为全镇所有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小商铺。清查要求各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小商铺进行重新排查、登记造册并在虎门消防安全网格化系统里面新增单位,坚决避免漏管现象。
通知要求,按照《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东府〔2010〕76号)中有关“三小”场所的整治标准执行。各社区对排查出违规住人的场所,实行零容忍,必须要求居住人员当场搬走,可以实施技防改造的,改造完毕并经社区工作人员检查合格之后才可以居住,无法实施技防改造的,决不允许有人员居住,存在木阁楼的,必须清拆,不允许搭建木阁楼。
对排查过的单位,必须在虎门消防安全网格化系统进行录入,未录入视为未开展检查。通知要求各社区对原排查整治过的场所必须定期复查,避免出现住人“回潮”现象。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