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民校调整收费 申请将分片区受理

2013年11月05日08:53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民校调整收费 申请将分片区受理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近年来,随着民办学校办学成本的不断提高,每年集中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越来越多,且存在申请时间扎堆集中的情况。昨日,东莞市物价局向全市近250家民办学校发出通知称,为解决上述难题,今后民办学校调整收费申请将实行分片区受理。

  按照市物价局统计口径,截至2013年3月,东莞全市经批准收费的民办学校有248家,其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在1500元以下的占64%,1501至3000元的占21%,3001至6000元的占5%,6001元以上的占10%。

  近年来,包括教师工资、校舍校车购置等在内的民办学校各项办学成本不断增加,为维持正常办学,民办学校调整收费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2011年至2013年为例,市物价局批准民办学校调整收费标准的数量分别为77家、80家和68家。

  然而,一直以来,各民办学校在申请调整学杂费、住宿费时,均集中在每年的1至2月份提交申请材料,随着每年申请调整学杂费、住宿费的学校数量增加,物价部门对民办学校调费的审核任务难以短期内完成。为让调费的民办学校有更充分的时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学生家长多方咨询。经研究,市物价局今后将试行分片区受理民办学校调整收费申请。

  在分类具体操作上,符合调整收费标准条件的学校,计划当年秋季调整学杂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按《东莞市民办中小学校提交收费申请分片区安排表(试行)》中所属片区,在预安排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新办学校要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两个月内提出申请,不分片区,常年受理。未取得收费许可证前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是指市物价局最终受理的时间。各学校可以在预安排的时间之前提交;逾期的,视同提出下一学年秋季起调整收费标准。

  申请时间表

  

片区

      提交调整收

      费申请时间

      山区片

      (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清溪)

      埔田片

      (常平、桥头、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

      上年10月

      至11月

      丘陵片

      (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

      沿海片

      (洪海、道滘、厚街、沙田、长安)

      上年12月

      至当年1月

      城镇片

      (莞城、石龙、虎门、东城、万江、南城)

      水乡片

      (中堂、望牛墩、麻涌、石碣、高埗)

      园区片

      (松山湖、生态园、虎门港)

      当年

      2至3月

  以上分片区受理安排从2013年10月1日起试行一年。

(来源:南方日报)

分享到: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