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谢松良 戴小星)持C1驾驶证却到交警大队要为货车处理交通违法扣分,一名卖分人就这样露出了马脚。日前,南城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买卖交通违法记分案件,依法刑拘了犯罪嫌疑人朱某。
近日,一名驾驶员朱某到南城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业务,他出示了自己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要为号牌为粤ND11XX的中型厢式货车办理一起因超速行驶、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持C1驾驶证却要为货车处理交通违法扣分?因为出示的证件与准驾车型不符,朱某的行为引起了窗口办事民警的怀疑。窗口民警认为他有代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嫌疑,于是将其留置审查。
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朱某显得很慌张,回答问题时前言不搭后语,更加深了办案民警的怀疑。后来,办案民警对朱某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了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严重后果,朱某主动交代自己为了经济利益,代他人处理交通违法、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事实。
据朱某交代称,10月24日,他在深圳街头见到关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小广告后,兴奋不已,因为他虽然领取了驾驶证,但平时又不开车,于是就贪念顿生,联系上了中介,以100元1分的价格,卖掉自己驾驶证上的6分。10月30日,朱某在中介的指引下,特意从深圳来到东莞,准备买卖交通违法记分,不料在其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过程中,被窗口民警识破,当场查获。
按照公安部123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南城交警大队以涉嫌买卖国家公文的违法行为,对朱某给予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