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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决定刘雷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3年11月03日08:23    来源:新疆日报    手机看新闻
中央决定刘雷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中共中央决定:刘雷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免去彭勇同志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职务。

刘雷简历:

1957年出生,山东聊城人,16岁参军后曾在兰州军区第21集团军服役13年,并加入中共共产党。29岁时,刘雷转入兰州军区政治部任职。

1999年,刘雷由兰州军区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转任新疆军区步兵某师政委,后改任南疆军区政治部主任。

2007年初,刘雷任第21集团军担任政委。在此期间,刘雷连续当选解放军代表团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3年7月,刘雷任新疆军区政委。

2013年11月被任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图片简历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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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勃、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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