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2013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观摩会10月27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翟青指出,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同心协力,妥善处置了587起突发环境事件。各地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稳步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扎实做好环境投诉受理,多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翟青强调,我国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风险异常突出,突发环境事件总量居高不下、诱因复杂、危害影响大。面对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环境应急管理还不够适应,突出表现在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法制、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仍然滞后。
翟青指出,深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当前应该明确4个方面的基本观点。一是环境应急管理应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二是环境应急管理应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考量,并在管理精细化上下大功夫。三是着力完善流域上下游地区合作机制,努力实现应急防范“一条心”、应急指挥“一盘棋”、应急监测“一张图”、应急物资“一体化”。四是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翟青要求,2014年,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一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二要将有毒有害气体预警放在环境应急管理的突出位置。坚持试点先行,摸索总结经验,编制预警体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同时,要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把握演练原则,突出重点演练内容,发挥演练作用。三要将风险防范作为环境应急管理的重要抓手。重点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信息报告与公开。四要继续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等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拓展应急联动机制,深化部门间、流域区域间协作联动。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和应急培训。做好环保举报受理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出席会议并致辞。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