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群众举报,浙江桐庐县环保局局长乔迁新居大摆宴席。经调查,该局局长汪某确实举办过乔迁庆宴,两次宴席共办了32桌,人数约300人,收取礼金310544元。了解情况后,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责成桐庐县委对此事迅速作出严肃处理(10月21日浙江在线)。
按浙江的经济条件,人均千把元礼金的“局长乔迁宴”,确实算不上“出人头地”。不过,既有中央八项规定和节日送礼禁令,又有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入展开,这位县环保局局长默认并两次大办“乔迁宴”,就颇显得缺乏“政治敏感”。由此而招致群众举报与组织查处,自是得不偿失。可见,领导干部有必要率先转变观念,敢于舍弃“人情红利”。
人情礼和“人情利”现象,在许多地方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陋习。但在这方面,“官”是绝对不可混同于一般老百姓的。领导干部为“人情红利”而放松自律,半推半就地大办宴席、收钱纳礼,这并非什么人之常情,而恰恰是在对社会陋习推波助澜,也易导致廉政防线的溃口决堤。如果官员对“人情红利”放不下手,老百姓又岂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可以这么说,在“人情红利”或“人情腐败”之上,倘若缺少一种中央领导不时警醒的“从上做起”、“从官做起”、“从我做起”意识,就难免会使“人情来往”继续成为“藏污纳垢”的腐败马甲。
“人情红利”看似寻常,实则是一条环环相扣、永不断裂的“利益链条”。没有领导干部的敢于舍弃或牺牲“小我之利”,新的“送客”与“欠账”就会不断增添。那么,长此以往,在廉洁自律上防微杜渐,又如何能真正得到落实和体现?(司马童)
(来源:宁波日报)